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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布
发布日期:11-23 07:36:28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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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抚对象在安徽省优抚医院体检可享费用优惠30%,享受优先就诊、检查、住院等服务,医疗机构可对患危急重症的优抚对象实行先就医后结算等医前救助措施……11月21日,《安徽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无力参加医保可获一定帮助

  征求意见稿提出,一至六级残疾退役军人按照属地原则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在单位无力参保和无工作单位的,由统筹地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一办理参保手续。无工作单位的,以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如超过退休年龄,具体筹资标准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退休人员平均医疗费开支水平筹集,一次性缴纳。

  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可由残疾退役军人所在单位帮助解决;所在单位无力解决和无工作单位的,经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财政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后,将由残疾退役军人户籍所在地财政安排资金。

  此外,七至十级残疾优抚对象可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有困难的,也由所在单位给予适当补助;所在单位无力参保的,各地县级人民政府应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帮助缴费参保。

  未就业的七至十级残疾优抚对象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由统筹地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供人员名单、医疗保障部门统一办理参保手续。符合城乡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条件的优抚对象,由其户籍所在地医疗保障部门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对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可享受医疗优待服务

  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方面,从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优抚对象可按规定享受医疗优待服务,此外,安徽还将实行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制度和补助制度。

  一方面,医疗机构将视病情对优抚对象急诊、急救开通绿色通道、组织专家会诊,先救治后付费。对优抚对象医疗费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诊疗项目、用药范围内的费用,在其医疗终结时享受定点医院“一站式”即时结算的便利;对患危急重症的,实行先就医后结算等医前救助措施。

  另一方面,优抚对象在安徽省优抚医院还可享受优惠体检,体检费优惠30%,享受优先就诊、检查、住院等服务,并免除普通门诊挂号费。此外,还享受安徽省优抚医院与军队医院组织的医疗巡诊、送医送药服务。残疾退役军人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凭残疾军人证可与同职级现役军人享受同等水平的优待,并免除门急诊挂号费。

  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制度和补助制度则是指,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优抚对象,应优先纳入城乡医疗重点救助对象范围,医疗救助标准应略高于《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民生办〔2016〕1号)规定的标准。优抚对象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及医疗优惠、医疗救助后,个人承担的医疗费超过一定数额影响生活的,可按规定在户籍所在地享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合报全媒体记者 任海怡

  【适用范围与反馈渠道】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在安徽省领取国家定期抚恤金或生活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具体包括残疾退役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参战退役军人,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烈士老年子女。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在本辖区领取国家定期补助的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纳入本实施意见适用人员范围。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11月28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合肥市庐阳区廻龙桥路1号)优抚褒扬处。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ahyfc2019@163.com。


  • 来源: 合肥晚报
  • 作者: 任海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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