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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拟申报设置三所本科高校、拟新设三所高等职业学校
发布日期:11-28 10:38:42来源:安徽省教育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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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7日,据安徽省教育厅官网显示,我省拟申报设置三所本科院校。

  公示如下:

  网站截图

  关于拟申报设置本科层次高等院校的公示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省高校设置评议会议评议,拟同意将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升格安徽职业技术大学、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升格芜湖职业技术大学报请省政府向教育部申报,附条件同意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安徽第二医学院,即“解决无直属附属三甲医院问题,达到教育部医学类本科层次高等院校设置标准”,待条件达到后报请省政府向教育部申报。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据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有关书面意见请于12月1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反映。

  受理部门:安徽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1号)

  邮政编码:230061;电话:0551-62849086

  电子邮箱:ahsjytfgc@163.com

  安徽省教育厅

  2023年11月27日

  11月27日,据安徽省教育厅官网显示,我省拟同意新设置三所高等职业学校。

  公示如下:

  网站截图

  关于拟同意设置高等职业学校的公示

  根据《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省高校设置评议会议评议,拟同意将设置蚌埠城市轨道交通职业学院、芜湖航空职业学院、芜湖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按程序报请省政府审批。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据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有关书面意见请于12月1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反映。

  受理部门:安徽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1号)

  邮政编码:230061;电话:0551-62849086

  电子邮箱:ahsjytfgc@163.com

  安徽省教育厅

  2023年11月27日

  来源:安徽省教育厅官网、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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